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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由上海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平台方")与申请入驻商城的商家(以下简称"入驻方")共同签订。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平台良好的经营秩序。
1. 入驻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。
2. 入驻方应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合法资质,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、相关行政许可等。
3. 入驻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4. 入驻方同意接受平台方的资质审核,并按要求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。
平台方的权利与义务:
入驻方的权利与义务:
1. 入驻方需按照平台规定缴纳相关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、技术服务费、保证金等。
2. 平台实行70%策略优惠,具体优惠标准和期限以平台公告为准。
3. 交易结算按照平台规定的结算周期和方式进行。
4. 平台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收费标准,调整前将提前通知入驻方。
1. 入驻方应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,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。
2. 入驻方应如实描述商品信息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。
3. 入驻方应保证商品库存充足,及时更新库存信息。
4. 平台有权对入驻方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查,发现问题商品将按平台规定处理。
1. 入驻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,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采取相应处理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警告、商品下架、限制经营、扣除保证金、终止合作等。
2. 入驻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进行虚假交易等严重违规行为的,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3. 入驻方对平台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处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提出申诉。
1.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。
2. 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,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。
3. 协议终止后,入驻方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,平台将按规定退还保证金余额。
4. 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。
1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2.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平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3. 本协议自入驻方勾选同意并提交申请之日起生效。
4. 平台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经营需要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布,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。
上海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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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1月